小贾所在网络平台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标准为0.4%(暂不考虑用人单位浮动费率因素下),则小贾参加工伤保险每月所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为7000×0.4%=28元。 1.工伤治疗费(诊疗目录、药品目录内费用全部报销) 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20天×50元=1000元 3.伤残十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7000元=49000元 4.伤残十级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后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7000元=7000元 小贾可享受的工伤待遇保障=工伤治疗费用+57000元
特定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后,与普通劳动关系人一样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权利。 (一)工伤医疗待遇(经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规定的工伤医疗(康复)费用100%报销 2.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 3.经同意转地市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 4.辅助器具配置与维修费用
(三)因工死亡待遇(因工死亡情形) 1.丧葬补助金(六个月的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之外 的相关待遇费用 由从业单位与特定从业人员、村(社区)两委与村(社区)两委人员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协商解决,也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协商解决。 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让您的付出,多一份保障 还有哪些人属于“特定人员”? 一起来看看 保对象范围 《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所纳入工伤保险参保对象范围的“特定人员”主要包括:
1.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2.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
3.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
4.单位见习人员
5.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等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从业人员)
6.村(社区)两委人员
7.提供网约车、外卖、快递劳务等新业态从业人员
8.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招募从事特定公益活动(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的志愿者 参保方式 从业单位可按“自愿参保”原则和属地原则,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请为特定从业人员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缴费标准 从业单位根据八类特定从业人员的月劳动报酬或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缴费下限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不高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费率直接适用该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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